机场为无人陪伴儿童、老人、伤残旅客、孕妇、盲人等特殊旅客提供特殊照顾服务。
无成人陪伴儿童是指年满五周岁(含五周岁)至十二周岁的无成人陪伴的、单独乘机的儿童,年龄在五周岁以下的无成人陪伴儿童除非由航空公司书面同意。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购票时需填写《乘机申请书》并应得到航空公司同意,并提供准确的接送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轮椅旅客、担架旅客应提供“病残旅客乘机申请书”、96小时内由医生签字、医院盖章的适合乘机的“诊断证明”。病情严重时,“诊断证明”应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出具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