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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航站楼旅客座椅采购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07

根据《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航站楼旅客座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日程的安排,针对招标文件及各投标单位提交的有关问题,为满足投标人及时编制投标文件,现补充说明如下:

一、投标样品送达时间与送达地点是否有所要求和限制?

答:投标样品送达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一致。

二、投标样品款式是否有所要求和限制?

答:投标样品为不少于两连座的PU旅客座椅(含3个扶手、2个椅脚),两连座以上的PU旅客座椅扶手数量同等递增,座椅样品颜色不做限制。

三、因PU座椅均是模具开模制作,所以在招标文件中放置座椅外观图片存在倾向性和针对性,也造成了对其他厂家的限制。建议摘除本图片。可否?

答:招标文件中的座椅外观图片为参考图,招标人可接受在满足标书各项技术规格、材质要求、整体结构的情况下,使用与招标文件内座椅样板款式类似款式的产品参与本次投标,具体技术规格、材质要求、整体结构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建议将招标文件中3.3评标细则中“投标人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并加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得1分(厂家提供复印件)”修改为投标人通过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并加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得1分(厂家提供复印件)或相关国际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可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建议修改招标文件中3.3评标细则中“2014年以来完成大型机场PU旅客座椅供货成功案例:单项50万元以上旅客座椅业绩,每个2分,最多得8分;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为“2013年以来完成大型机场PU旅客座椅项目成功使用业绩案例,例:单项50万元以上旅客座椅业绩,每个2分,最多得8分;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原件,否则不得分。可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建议删除招标文件中3.3评标细则中要求“座椅椅背、椅座独立双曲面设计”条款或修改为“椅背、椅座满足人体工效学设计且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尺寸要求的座椅。可否?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补充公告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T1航站楼旅客座椅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