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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机动车辆和安全生产责任和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6

1.招标条件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机动车辆和安全生产责任和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标段一: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2023-2026年度机动车辆和安全生产责任和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项目

标段二: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除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外)2023-2026年度机动车辆保险项目

本招标文件所述的“标段”是最小的投标单位,投标人应以标段为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承担其投标被否决的风险。投标人可以对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也可以对所有标段投标。本次招标标段一、标段二将分别选出一名中标人,不允许出现标段一、标段二中标人为同一投标人的情况。评标时,先进行标段一的评选工作,再进行标段二的评选工作。如某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标段一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其将仅能参与标段二的评选工作,而不再会被确定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3年。自2023年6月1日零时开始,至2026年5月30日二十四时终止。服务期限共分为2023-2024、2024-2025、2025-2026三个保险年度,各标段中标人须按保险年度分别出具保险单(对于机动车辆保险,中标人还须针对每一辆机动车单独出具保险单)。招标人将于每个保险年度保险单到期前(以各标段项下所涉险种最早到期日为准),针对各标段中标人保险年度的服务表现进行评价,如中标人未通过评价,招标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服务期限或者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中标人的承保份额。服务期限内,中标人出具保险单的报价条件(是指机动车辆保险的自主定价系数,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率;下同)均不得高于本次中标报价条件,且保险单的保险保障条件均不得低于本次中标的保险保障条件。但如果银保监会、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同业公会等类似监管、监督部门/机构调整了全国或部分地区的相关政策法规导致本次中标的报价原则发生变化,或本次中标的报价原则不再或无法适用,中标人须承诺给出最新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最优续转报价条件。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经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现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经营本项目相关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总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也可代表其总公司参与投标。但参与投标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必须为省级及以上级别分公司,且必须取得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投标人在投标前,其总公司须已向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现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所投标段保险条款的报备工作,并提供向国家保险监管机构(现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报备所投标段保险条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020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    05  06   2023   05  11 工作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6:30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464195276@qq.com进行投标报名并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代理机构随即会将招标文件、开票信息二维码等相关资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各投标人报名时预留邮箱。

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请随时关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邮箱,以免错过关键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05   19   14    00 (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翔越路综合服务楼园区招标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4 浙江政务服务网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6.5 政采云平台企业购 https://b.zhengcaiyun.cn

6.6 招天下 https://www.zhaotx.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负责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招标中心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3837612

9.日常事务(报名、投标咨询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彬             联系电话:15068794438